简介:中公时事政治频道改版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,并获取时事政治热点政策理解、理论仔细观察、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。今天我们注目--时政热点:消费者有权对开机广告说不。电视一开机,广告就启动时。目前市面上的互联网电视,开机广告较短则15秒,宽则1分钟,早已沦为视频服务商和内容服务商的最重要收益来源。
而作为消费者,不仅花钱买电视,还得花上时间看开机广告,极为沮丧,是谁给电视商家这个权利?(4月6日《大河报》)互联网电视有网络终端功能,终端终端互联网后,服务提供商后台操纵植入广告,所以消费者只要用于互联网电视,开机广告总会不请自来,无法跳过、无法快进,不能看著把广告看完了,这显然是令人烦恼的事。回应电视客服人员总会坚称,互联网电视进机会有较长的等待时间,植入开机广告不利于减轻等候的乏味。而笔者想问的是,智能手机、笔记本电脑开机也有几秒至十几秒的等待时间,怎么没有闻它们也在产品中强迫植入广告?互联网电视强迫植入广告,因涉嫌侵害消费者的权利选择权。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九条规定,消费者拥有自律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。
消费者有权自律要求出售或者不出售任何一种商品、拒绝接受或者不拒绝接受任何一项服务。而电视强迫植入开机广告,即使消费者不愿看广告也得被广告,这难道就因涉嫌侵害消费者的权利选择权了,也是在诬蔑消费者的知情同意权。有人也许要说,互联网电视在影视资源等方面比传统电视投放多,为消费者的视频娱乐带给很多精彩与便利,且其价格更加低廉,不致要寻找重复使用成本的渠道,如通过向消费者启动时开机广告或缴纳VIP会员费用,以及向广告主缴纳开机广告等费用。
事实上,这种观点较为片面,互联网电视在影视资源上的投放大以及价格低,是市场竞争的结果,将市场竞争的后果转交消费者来抬,不一定公平。若互联网电视有理由强劲植开机广告,消费者更加有充裕理由拒绝接受之,电视厂家要给消费者获取拒绝接受的自由选择,而非目前嗣后不反对重开开机广告,或只可通过充值会员来中止开机广告。要告诉,《广告法》明确规定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予以当事人表示同意或者催促,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到广告。
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到广告的,应该指明发送者的现实身份和联系方式,并向接收者获取拒绝接受之后接管的方式。有媒体报道,某互联网电视的开机广告售价超过了180万元/天,此价格早已可以跟央视《新闻联播》前后的10秒广告相媲美。还有数据表明,未来三年开机广告市场将从2015年初创时期的20亿元快速增长至100亿元规模。同时,贴片广告、关机广告、桌面引荐、对话广告、电视电商等精致广告植入形式应运而生。
涉及部门应当未雨绸缪,不来将互联网电视广告划入监管,以免泛滥成灾,伤害更加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更加多涉及信息请求采访中公时事政治[正当理由声明]本文源于网络刊登,专供自学交流用于,不包含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牵涉到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求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立刻处置。
本文来源:米兰app官网登录入口-www.zsoda.org